锅炉各零部件安装完经检查和试运转后,证实具备各部件安全启动条件后即可开始煮炉。
1、煮炉时锅炉内需加入适当的药品,使炉水成为碱性炉水,去掉油垢等污物。
2、煮炉可采用氢氧化钠(NaOH)或磷酸三钠(Na3PO4.12HO)等药品,其用量以锅炉容积每立方米水为计算单位。为每立方米用药水2~3千克。煮炉所用上述药应配成浓度为20%的均匀溶液,不得将固体药物直接加入锅炉。 煮炉所用上述药应配成浓度为20%的均匀溶液,不得将固体药物直接加入锅炉。
3、关闭各部管座及手孔、主蒸汽阀座及水位表泄水阀,打开人孔,把配好的药物溶液一次倒入锅筒内,然后关闭人孔,开启安全阀;让炉内空气和水蒸汽有向外排出的通道。
4、将已处理的水注入锅炉内,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℃,锅筒内水位应到水位表的2/3处,关闭给水阀门,待炉内水位稳定后,观察水位有否降低,并检查锅炉的人孔盖、手孔盖、法兰接合面及排污阀等是否有漏水现象,如有漏水应拧紧螺栓。
5、开启点火门:在炉排端面上全部的范围内铺一层100~200毫米厚的煤渣,在煤渣上用木柴(严禁用带铁钉的木板)油棉纱头或其它引燃物点燃。
6、柴火要逐渐增强,避免骤然加热,在此时间内打开烟气调节门,采用自然通风,锅内应经常保持不起压力,如压力升高到底0.1兆帕(1个大气压)以上,应立即将排汽阀开大放汽,水位下降应立即进水。
7、锅炉压力逐渐升高至0.2兆帕(2个大气压)以下,水温低于70℃后,开启排污阀,将污水全部放出。